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英杰)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禁止令的执行,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接触犯罪诱因,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开展禁止令执行情况检察专项监督,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充分利用数据治理优势,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汇集全院刑事案件数据,排查出被判处缓刑同时宣告禁止令的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经营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妨害药品管理罪,法院判决宣告上述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等行业。同时加强与天元区司法局的协作,对比社区矫正信息台账,共排查出被法院判处禁止令案件15件20人。
二是查阅档案确保执行。根据排查出的数据,先后前往相关司法所逐一查看涉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档案,查看执行法律文书交付情况,核查社区矫正机构是否明确宣告被禁止的事项、期限、违规后果,矫正方案中是否有禁止令执行的内容、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措施,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定期报告遵守禁止令的情况。
三是深入市场实地查访。深入农贸市场开展实地查访,检查被宣告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情况,通过对涉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查看营业执照、与周边商户交流,了解其生活状态、目前从事职业、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等情况,详细排查此类对象有无及时变更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违反禁止令重操旧业的情况。根据实地查访,发现一名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仍在从事生猪肉销售活动。随后本院就本次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的违规情形与普遍性违法问题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检察建议》。
通过此次专项检察,对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禁止令执行监督、防止虚管漏管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天元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加大与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禁止令执行联动机制,多渠道确保禁止令执行准确,提升禁止令执行的刚性,以刑罚执行监督的全覆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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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